關于選派學生赴臺灣師范大學等六所高校交流學習的通知
各系(部)、各單位:
我校從2013年起已派出十一批優(yōu)秀學生赴臺灣師范大學等臺灣高校進行交流學習。為進一步加強校際合作,拓寬學生海外視野,學校今年將選派一批學生到臺灣師范大學等六所高校進行交流學習?,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派出時間
2019年春季學期(2019年2月-2019年6月)
二、選派名額:15人
三、學校介紹
具體可參考學校簡介(附件2)
四、申請條件
(一)我校在籍大一、大二、大三學生,并已無欠費。
(二)學習努力,成績優(yōu)秀。
(三)愛國愛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校規(guī)校紀,無違紀處分記錄。
(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有較強適應能力,能完成境外交流學習任務。
(五)滿足以上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優(yōu)先錄?。?/span>
1.獲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
2.參加市級以上有關競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
3.通過大學英語CET-4考試。
五、學分認定
我校學生在臺灣高校修讀本專業(yè)課程,按專業(yè)要求所獲得的學分視為有效學分,學習期滿回校繼續(xù)完成相關學業(yè)。
六、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按照要求填報相關申請材料(具體要求請咨詢港澳臺事務辦公室鄧老師),并于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下午4:30前將漓江學院學生出國(境)申請表及其他材料報送至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學校將根據(jù)報名情況擇優(yōu)推薦人選。
聯(lián)系人:鄧老師,聯(lián)系電話:3699355,15277335800。
七、費用說明
(一)項目申請手續(xù)費及辦理證件赴臺證件費用約2000元人民幣。
(二)在臺學習期間,學生自行承擔往返機票、在臺學習期間的學費、食宿費、雜費等費用。
(三)學生按規(guī)定向?qū)W校繳納應付學雜費之后方可外出交流學習(免交一學期住宿費)。
附件:1.漓江學院本科生赴境外交流申請表
2.學校簡介
3.附件1-5
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 附件【漓江學院學生出國(境)申請表.docx】已下載次
- 附件【弘光科技大學招收2018年秋季班短期研修陸生簡章_1072.pdf】已下載次
- 附件【附件1-5.pdf】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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