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據(jù)《關于調整學生課程補考、重新修讀成績評定與記載方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學院決定從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學生的課程補考、重新修讀成績的記載與錄入按以下方法操作:
一、紙質成績的記載方法
1.補考成績按補考考核卷面成績記載。
2.重新修讀成績按重新修讀考核卷面成績記載。
二、網(wǎng)上成績的錄入方法
1.補考成績需進入學院內網(wǎng)使用教務系統(tǒng)客戶端進行錄入,補考成績高于或等于60分的總評按60分自動生成;小于60分的總評按實際成績。
2.重新修讀成績需進入教務系統(tǒng)的教師登錄網(wǎng)頁進行錄入,重新修讀成績高于或等于60分的總評按60分自動生成;小于60分的總評按實際成績。
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務與科研管理處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