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單位:
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廣西高等教育自治區(qū)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1號)、原《關于印發(fā)<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學成果獎評選與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漓院政教學[2016]89號)文件精神,教學科研處組織開展了2021年校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及自治區(qū)級教學成果等次推薦工作。經教師個人申報、各單位初審推薦、外審專家評審、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評選出《“四集群、三引領”應用型民辦高校協同育人模式創(chuàng)新與實踐》等24項成果為校級教學成果,其中特等獎1項、一等獎5項、二等獎8項、三等獎10項(見附件)。擬推薦校級教學成果特等獎、一等獎等6項成果申報自治區(qū)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F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8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書面形式向教學科研處反映公示成果存在的問題,郵寄的以郵戳時間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時間為準。反映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受法律保護。
聯系人:劉顏,3696706,知善樓8221室。
附件:
1.桂林學院2021年校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結果及自治區(qū)級教學成果等次推薦名單1(普通類教學成果)
2.桂林學院2021年校級教學成果等次評定結果及自治區(qū)級教學成果等次推薦名單2(思政類教學成果)
桂林學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