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青年教師助教工作,我處對原《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青年教師助教制度實施辦法》(漓院政教學〔2020〕68號)進行了修訂。修訂說明如下: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新增“《教育部等六部門關(guān)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shè)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師〔2020〕10號)”,明確辦法的制定依據(jù)。
2.辦法中的“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均修改為“桂林學院”。
3.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修改為“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教學科研處負責解釋;原《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青年教師助教制度實施辦法》(漓院政教學〔2020〕68號)同時廢止”。
現(xiàn)將辦法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2022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如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結(jié)束前采用書面形式,寫清異議的內(nèi)容及理由,署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人電話,向教學科研處提出。聯(lián)系人:白愛萍,聯(lián)系電話:0773-2537107,郵箱:1942641706@qq.com。
教學科研處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