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桂林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順利開展桂林市第五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評獎對象
本次評獎參評成果的時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超出此時限出版、發(fā)表或鑒定的成果,不予評選。
二、評獎范圍
(一)申報參評成果作者的工作單位必須在桂林(桂林市所屬單位,駐桂林單位)。桂林作者與外省、市作者合作的作品,桂林作者應為主編或桂林作者完成篇幅占總篇幅的50%以上;桂林作者是第一署名的,其完成的篇幅比例可放寬到30%。
(二)正式出版(含電子出版)的專著、編著、譯著、教材、科普讀物、古籍整理、通俗讀物、工具書,公開發(fā)表的社會科學論文、調查研究報告。
(三)通過專家組鑒定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或其他課題研究成果。
(四)被桂林市黨政部門或各縣(區(qū))采納并產生明顯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且有相應證明材料(以文件為依據)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
(五)同一作者在針對同一專題發(fā)表且在發(fā)表時注明的系列論文。
(六)個人或集體編輯出版的論文集或研究報告集,不能以專著參評,但允許作者選擇其中論文或研究報告參評。系列叢書,不能以叢書編委會名義參評,但允許作者以其中相對獨立的成果參評。
(七)以單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個人名義申報參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報參評。
1.已獲得?。ú浚┘壱陨溪剟畹某晒ê〔考墸?span lang="EN-US">
2.有版權或其他爭議的社會科學成果;
3.非學術性的成果,如大事記、概覽、統(tǒng)計資料、文件、講話、總結等;
4.評委會成員的成果;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保密范圍、不宜公開的成果。
三、成果申報及截止時間
(一)申報者填寫《桂林市第五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申報表》(4份,可復制),報送參評成果8份,其中至少有1份原件,匯總表1份。所有材料A4紙雙面打印。
(二)每位作者限申報2項成果(含合作成果),同一作者如有1項集體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報,則只能申報1項成果。
(三)我校紙質材料的截止提交時間為6月28日,材料交至教務與科研管理處2103室,所有材料的電子版發(fā)到郵箱lygaojiao@126.com,并在郵件標題注明“桂林市社科獎+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與科研管理處聯系,聯系人:白愛萍,聯系電話:2537107。
四、其它
本獎項為桂林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社科成果最高獎項,獲獎者由桂林市人民政府頒發(fā)獲獎證書及獎金。評選結果公示后一個月內,推薦單位或個人可到市社科評獎辦公室取回申報材料原件(獲得公示的成果且申報材料中只有一份原件的除外)。逾期未取回的,由市社科評獎辦公室統(tǒng)一處理。
附件:
1.桂林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
1.桂林市第五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實施細則
2.桂林市第五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申報表
3.桂林市第五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評選參評成果匯總表
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務與科研管理處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