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若干規(guī)定》、《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畢業(yè)實習管理辦法》,推動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在我校深化落實,進一步加強我校作風建設,結合我校開展校外實習實踐活動中的實際,要求如下:
一、各系應選派政治思想過硬、責任心強、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期間,對學生加強思想教育,嚴格要求,按計劃完成實習任務。
二、各系應對各類校外實習實踐活動嚴格管理,不得接受合作單位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不得借實習實踐活動差旅之機公款旅游或借實習實踐活動之名繞道探親訪友、變相旅游等;不得借實習實踐活動組織與實習無關的參觀交流。
三、嚴禁違規(guī)向實習合作單位送禮;對于正常的實習工作接待,應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陪餐人數(shù),不上香煙、高檔酒水、高檔菜肴,不額外配發(fā)生活用品或土特產等;不得擴大接待范圍或超規(guī)格、超標準或超預算接待;嚴禁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接待。
教務與科研管理處
2018年1月14日